外面的阳光比屋子里面还刺眼一些,段喻伸出手在自己的眉上拢了下,极快地瞟了一眼太阳。
“看样子,现在大约是未时。”
段喻在心里此般想着,然后大抵判断着周遭的景物。
一会,他便有了眉目。
这里,是,乐(le)平。
段喻扯唇笑了下。也是,他当年就是把乐平华氏这个小仙家端了,然后才救出来的小瞎子。
小瞎子还带着一个哑巴爹,离开乐平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。
段喻所处的这片大陆,叫做九陆,而乐平是处于九陆的中心,地界很大。
“墨檀云胥,乐平为中,繁华喧嚣,好不热闹。”
这句话,说的就是乐平的具体位置,它处在段喻前世所在的墨檀和楚忱所在的云胥之间。
至于繁华喧嚣,好不热闹,说的也没错。段喻所在的这条街上,人群熙熙攘攘,小商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。
段喻长得好,会说话,一笑起来,整个人都带着几分明媚,想问出来现在是何年何月,并不算什么难事。
他见着前面有一个牵着孩子的女子,段喻朝前面走了几步。
“姐姐,我前几日发烧烧糊涂了,脑子有点不太好用,请问,现在是何年何月何日啊?”
人大抵上都是一样的,既然男人爱美色,女人稀罕个清俊模样,也不足为奇。
那女子看着段喻生得好颜色,倒还也回了声笑。
“公子可要照顾好身体啊,现在是九陆公历二四一年,七月十六。”
段喻的神色顿了顿,一双桃花眼中翻涌着暗潮,他并没有过多震惊,毕竟刚才也是见过那小瞎子的,五六岁的稚子,如今已经是那般模样,时间,自然不会少。
只不过他没想到,已经整整十年了,当段喻真正亲耳听到的瞬间,他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,有些疼。
那女子已经带着自家孩子朝前面走去了,段喻回了回神,抬眼望向云胥的方向。
远处,他可以见到云胥的山巅,缠绵着雾气,隐隐仙气翻滚,俨然一派仙家大宗模样。
段喻过去,经常偷着上云胥山巅去逗楚忱,楚忱一向很喜欢站在那里俯视山下景象。
楚忱看众生,段喻看他,被发现了,楚忱就会把他打下山去,段喻也不恼,被打下去就被打下去,又不是没长腿,下次再上来就好了。
过去的那段日子,倒还算得上舒坦。
不过,那时候,楚忱还未与他生死相见。
段喻叹了口气,就算睡了十年,他的心依旧还是疼,不过,段喻一疼,就会笑,疼急了,便会哭着笑。
前世的时候,常常有人说墨檀邪宗神志失常,估摸着,也就是这个原因。
段喻朝着远郊行了一段时间,路过一片树林,他这具身子实在是支离破碎的很,走几步,哪里都疼。
段喻左右看看,瞧准了一个树尖,眉间染上一丝笑意,他搓了搓自己的手。
“就你了。”
三步两步,段喻跳上了那树的一个高杈,凭借他前世多年“偷鸡摸狗”(不是)的经验,这个树杈绝对稳当,果然,他判断的没错。
段喻前世的时候就有一个习惯,一闲下来,他就会想楚忱。
而且,越念及他,便越想他,这个习惯,段喻睡了十年也没改。
他这个树杈位置选的是真的好,好到他一抬眼,就能看到远处的云胥山。
段喻开始纠结他自己生前那最后的一点印象。
楚忱真的哭了吗?
想到这,段喻自嘲地笑了下,楚忱真的会为他哭吗?
“不知道,真的不知道,也许,是我的错觉,他怎么会为我哭呢,对吧?”
段喻在心里默念着,然后扯起嘴角,露出那最平常的笑。
说起段喻和楚忱,两个人的关系,何止一点半点那么简单,上一世纠缠不清,这一世,或许会把水淌得更混些。
前世,段喻渐渐有了自己的生存能力,在终于不再靠捡垃圾吃垃圾为生的时候,他便想给自己寻个地方落脚。
那时,他尚且年少,寻了很多处地方,但基本都早就已经被人“占山为王”。
每去一处,他便会碰壁一处,之后再被人像鸡崽一样丢出来。
那时候的段喻骨瘦如柴,衣衫破烂,又无任何功法武器傍身,除了一张脸能看以外,再没任何地方值得人看一眼。
冷眼,早就是他看得最多的东西。
那时少年皆傲骨。
他不同,他的傲骨从出生,便被饥饿、寒冷、毒打、谩骂,一点点打烂,直到消弭。
他只要活着,剩下的,便都是后话。
“没娘养的,我要是你啊,便一早就自己去了墨檀山,主动喂了山上的野兽豺狼,也不枉活了这么一次。”
段喻没记住那些人哂笑的嘴脸,但是却记住了“墨檀山”。
这一去,路途遥远,十岁的段喻,到了那个穷山恶水的地方,一活,便是六七年。
墨檀山上的确有野兽豺狼,起初,段喻活得战战兢兢,每天都努力从野兽嘴下逃生,他浑身上下的抓痕、咬痕层出不穷,每日都是旧伤未愈,又添新伤。
不过,这样的境况从一天起,得到了改变。
那日,天色黑压压的,从早上起便是乌云笼罩,一直都未曾散去。
墨檀山上徘徊着一层潮湿的雾气,时间越往后推移,便越漫上一股子血腥味。
段喻心里怕得很,就一直缩在自己的一处山洞里,不敢出去。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^.^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